广东省深圳市出口加工区
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简称出口加工区)于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首批设立的15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之一,2001年3月正式封关动作。出口加工区位于大工业区中心区的西片区,占地面积3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提供“一次报关,一次审批,一次查验”服务,实行24小时监管。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硬盘存储产业聚集地之一,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硬盘存储产业链。目前已有日立环球存储产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东红开发磁盘有限公司、长城易拓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福群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肯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落户出品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
一、税收政策
进口免税
加工区内基础建设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基建物资,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自用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出口免税
加工后出口的产品免征增值税
进料保税
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进口原材料、原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及消耗性材料全额保税
入区退税
在中国境内的区外企业货物进入到加工区内可享受国家有关增值税出口退税的优惠,从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元器件、包装物料,合理数量的建筑材料等,按出口办理退税。 水电气增值税退还区内企业生产出口货物所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二、外汇管理
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不需输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海关不实行《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管理。
三、配额许可证管理
货物可以在加工区和其他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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